李为斋诉杭州灵达机械有限公司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等争议案开庭公告
 
杭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为便于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审理进度,本委特此将庭审时间予以公告,请双方当事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仲裁庭审活动。
  案    号:杭劳仲案字[2008]第411号。
  开庭时间:2008年9月2日下午2:30。
  申请人:李为斋。
  被申请人:杭州灵达机械有限公司。
  案    由:双倍工资支付。
  开庭地址:中河中路242号劳动大楼14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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