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培训机构和技能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大学生实训机构认定和证书核发暂行办法>的通知》(杭劳社培〔2008〕17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将开展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培训机构和技能培训机构认定工作。
  申报单位此次申报可于9月30日前向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提出申报(以后可以随时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其中:
  一、申报创业培训机构所需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实训机构申报表》;
  2、法人登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内部管理制度;
  4、其他需要的材料。
  二、申报技能培训机构所需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实训机构申报表》;
  2、法人登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内部管理制度;
  4、申报培训工种的培训计划、培训大纲、教材、师资人员的学历及职称材料复印件;
  5、申报培训项目工种的培训鉴定费用及成本核算明细清单;
  6、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及就业再就业定点培训机构,其培训工种为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的专业设置工种或就业再就业定点培训机构定点培训工种范围内的工种的,只需提交《杭州市大学生实训机构申报表》。
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将根据申报情况于每季度末组织一次专家评估组评估,提出初审意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评估合格的单位予以认定,并在杭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上公布认定结果。

  联系人: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 施嬿捷 洪佳丽
  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02号
  邮政编码:310015
  联系电话:86021053 86021059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返回首页]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附件:
  • 杭州市大学生实训机构申报表

  •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