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4月1日起,杭州市将开始实施《杭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从此以后,杭州城里以前没正式单位,老了又没有基本医疗保障的老人们可以参加老年居民医疗保险。生大病住院花的医疗费,不用全部自己出,医保基金可以分担。据悉办理参保手续的将覆盖了杭州城镇10多万老年人。 参加老年居民医疗保险的老人,要具备3个条件:市区非农户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没有参加杭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异地社会保险。 从其他城市迁居到杭州的老年人,只要户口在2006年12月31日前迁入杭州市区(萧山、余杭除外),符合参保条件,都可以参加。2007年1月1日后,由异地迁入杭州市区的老人,自户籍迁入之日算起,杭州市区非农户籍必须满10年,然后才能按规定参加老年居民医疗保险。杭州市区农转非人员,办理了农转非手续后,符合参保条件的,可立即纳入参保范围。 从3月19日起,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老年人,可到就近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办理时,要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1寸近照1张。整个参保手续办理,今年6月30日结束。 老年人要在纳入参保范围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缴费手续,从次月起享受当年剩余月份的医疗保障待遇。《办法》规定,如果今年6月30日前逾期不参保,今后须有一个等待期。参保后从缴费次月起的6个月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的城镇老年人,每人每年要缴300元,政府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50元。由于此《办法》是从今年4月1日起施行,全年时间已过了1/4。今年的缴费标准,确定为每人225元。今后,每人每年还是缴300元。 今后每年的缴费时间,是10月15日到12月15日两个月。每年缴一次钱,保障第二年的医疗保险待遇。 今年参保的老人,算上10月的这一次,要缴两次钱。6月30日前每人缴225元,是今年的医疗保险费。10月15日到12月15日,再缴300元,是明年的医疗保险费用。 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三无”(无固定收入、无劳动能力、无赡养人)证明的,凭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免缴费用,由政府买单。 老年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是一样的。在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住院,个人支付8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支付600元,其他医疗机构支付300元。 个人付完起付标准的钱,之后继续发生的医疗费,由老年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按不同比例承担。个人支付的只是小头,负担比例平均在40%左右,多数由基金出。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老人住院发生的由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医疗费,不能超过10万元。超过10万元,基金不再支付,由个人承担。 参保人员生病住院,就医时要出示两本证件,一个是证历本,一个是市民卡。证历本将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发给本人。有市民卡的老人,办理完参保缴费手续后,记得拿市民卡和老年居民参保登记表,到就近的市民卡服务网点,办医保信息写入业务。 目前,还没办市民卡的老人,看病可暂用本人身份证。并请尽快前往市民卡服务网点办理市民卡申领手续。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电话87612333 春节过后,各地劳动者换单位、调岗位的情况有所增多。劳动保障部门为此发出提醒,对于拒绝岗位调动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随意解聘员工。专家指出,根据劳动法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过劳资双方协商一致。不能用“发公函”“下命令”等方式,单方面作出决定。另外用人单位与正式职工解除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本人,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为了从源头上有效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杭州市今年将在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中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的签订,力争此特殊协议的签订率达到60%以上。另外今年杭州还有望出台《杭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国务院日前颁布的《残疾人就业条例》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中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25%以上。 浙江省打击恶意欠薪逃匿专项行动不久前结束,本周通报战果:此次行动共清偿欠薪1.0082亿元,受益务工人员达2.5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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