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9日《劳动一周》拉滚字幕
 
  上周六,为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去工作,杭州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局举办了专场招聘会。全市共计划招聘农村和社区工作人员939名,其中农村将作为今年的招聘重点。招聘对象主要为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报名后,需在7月2日至4日,登陆杭州培训考试网www.ttt,gov.cn下载准考证,于7月5日参加统一笔试。最后通过面试的人员,将与社区、农村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并获得今后报考研究生或公务员的加分。
  本周,杭州市医保局紧急下发《关于做好手足口病医疗费用结算的通知》,自6月13日起,确诊为手足口病的患者,可免费接受治疗,医疗费由政府承担。《通知》具体规定,已诊断为手足口病的参保人员,在杭州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先按医保规定结算,个人负担部分由各定点收治医院单独记账后,与市医保局结算。已诊断为手足口病的杭州市区户籍、外来在杭务工人员及子女、在杭居住的外来人员中的非参保人员,在杭州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可凭有效相关证明(市区户籍的凭市民卡或户口簿;其他人员凭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书或就业证明、暂住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并携带医疗费收据、清单、病历等到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市级子女统筹医疗参加人员参照参保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杭州市医保局及时《关于手足口病医疗费记账结算的操作说明》下发到我市手足口病收治医院,对手足口病记账结算免费治疗的启动时间、人员范围、费用范围、结算流程、申拨时间和所需提供的资料作了详细说明。各手足口病收治医院的手足口病患者医疗费记账结算情况,将于7月初上报至市医保局。截至6月24日,本市已有52名手足口病患者通过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全额报销了医疗费用。
  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的有关规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实施的城居医保(少年儿童)政策将会使少年儿童的受益面大大增加。首先扩大了覆盖范围。除将杭州市区户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杭州市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纳入参保范围外;还允许非杭州市区户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杭州市区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区社会保险的中小学生和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5年,随家长在本市区居住的学龄前儿童参保。其次政府加大了财政投入。少儿医保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400元,每人缴纳150元,政府财政补贴高于人均筹资标准的二分之一,财政每人补贴250元。其中孤儿、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少年儿童免缴。
   另外,还提高了医保待遇。增加了普通门(急)诊就医和购药的医保待遇,取消了当年度第二次及以上的住院起付标准。已参保的少年儿童今年9月1日起可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范围内选择普通门(急)诊就医和购药,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为300元,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承担50%左右,并且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没有最高限额的限制。在住院起付标准方面,新办法规定,一个结算年度内只承担一个住院起付标准,按首次住院的医疗机构等级确定。
   2008年度城居医保(少年儿童)参(续)保工作现已全面启动,从2008年6月16日至9月15日,是我市少年儿童参(续)保统一缴费时期。为方便广大的参保人员,市区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和市、区医保经办机构都可办理少儿医保的参(续)保手续。符合参保条件的在本市区就读的中小学生,凭在学校领取的《杭州市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本人户口簿和一寸近照一张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中2007年已办理参保手续的中小学生须同时携带本人的《杭州市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凭证》;18周岁以下,未就读的本市区户籍少年儿童,凭本人户口簿和一寸近照一张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中2007年已办理参保手续的少年儿童须同时携带本人的《杭州市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凭证》;非市区户籍,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5年的学龄前儿童,凭本人户口簿、一寸近照一张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办理时需审核其父母的医疗保险参保情况)。办理参(续)保手续时符合免缴条件的参保少儿,还应携带相关证明和证件(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经杭州市劳动保障局会同杭州市人事局审核,杭州市精彩化工有限公司和杭州市艾迪康医学检验中心正式被认定为杭州市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基地。这标志着杭州市大中专毕业生适应性见习训练计划已初具规模,自2003年杭州市推出该计划以来,杭州市的见习基地总数目前已经达到50家。新近加入的杭州市精彩化工有限公司和杭州市艾迪康医学检验中心,杭州市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基地目前已经涉及机械、医药、餐饮服务等多个行业。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训练是一项学生、企业、政府“三赢”的就业促进政策。
  2008年,我市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在市劳动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与地税部门加强协作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5月底,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53.90万人,较上年净增16.10万人,完成扩面指标任务的146.34%;全市参加工伤保险220.35万人,净增18.70万人,指标完成率为120.66%。提前半年时间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本周,为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和流动人口的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等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江省劳动保障厅决定于2008年7月1日至7月31日,以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行动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资源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劳动用工的基本情况,包括招用人员的数量、来源、招用渠道等;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时休假、生产安全、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和智障人员、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8日下发通知,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将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 据悉,此项培训将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之一。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一案三制”即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和法制,重点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确立的应急管理体制、预防与应急准备制度、监测与预警制度、应急处置与救援制度与重建制度等。
 
  [返回首页]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附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