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劳动局 |
| 杭劳培[2001]112号 |
|
|
关于继续进行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考评试点工作的通知 |
| 各区、县(市)劳动局(人事劳动)局,有关单位: |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5号)精神和原省劳动厅对技师考评提出的“各市(地)也应选择部分社会通用性大的专业工种,由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建专业评审组织,实行统一评审”的要求,我市今年继续进行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考评的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职业(工种):在原有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美容师、美发师、中式烹调师、商品营业员、摄影师、话务员、市话机务员、锅炉工、制冷工、空气调节工的基础上,再增加车工、钳工、维修电工、电工、餐厅服务员5个工种。 二、申报条件和考评办法:依照我局杭劳培[2000]026号文件执行。 三、报名事宜:杭州市技师协会(中河中路242号劳动大楼12楼;87023680、87916407—2117)在工作日提供有关咨询服务,并接受市区劳动者个人的报名和各县(市)劳动局的集体报名。符合申报条件的劳动者,可去杭州市技师协会或各县(市)劳动局联系报名。 四、其他工种的技师考评仍按原渠道进行。
|
| 2001年05月15日 |
| 主题词: |
|
| 主送:各区、县(市)劳动局(人事劳动)局,有关单位 |
| 抄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