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杭劳社医[2008]83号
关于取消杭州东仁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建国中路店医保定点资格的决定
杭州东仁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1日,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稽查人员对你公司所属建国中路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门店工作人员将保健品(康益建维生素C+E软胶囊)、自费药(度米芬含片)串换成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药品,将乙类目录药品(美克)串换成其他乙类目录药品,并在无处方情况下为参保人员提供抗生素用药(希刻劳)的配售服务。
鉴于该门店伪造医疗文书,并将保健品等非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违规情况,已违反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十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4月1日起取消该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医保定点机构 取消资格 决定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各定点零售药店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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