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企业单位: |
| 根据杭州市政府《关于开展2008年度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发电〔2008〕13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已参加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目前仍由企业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一、体检对象:参加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档案未移交街道社区,目前仍由企业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 |
| 二、体检时间: 2008年5月8日至12月31日。 |
| 三、体检项目:内科常规、外科常规、眼科常规、耳鼻喉科常规、胸片、心电图、B超(肝、胆、脾、胰、双肾)、妇科检查(宫颈刮片)、血常规、尿常规、大便OB、乙肝表面抗原、生化六项〔血糖、胆固醇、甘油三脂、肝功能(ALT)、尿酸、肌酐〕、肿瘤标志物(AEP、CEA)。 |
| 四、经费标准:本次健康体检项目费用标准为200元。 |
| 五、实施办法: |
| 1、企业单位向市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退管中心”)一科提出书面报告并提供参加体检人员名册(或进行网上申报)。根据企业单位书面报告和审核情况,市退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企业单位前来办理手续,打印体检审核单。 |
| 2、企业单位应以“就近、方便”的原则,前往市卫生局指定健康体检承检医院预约体检时间,支付体检费用,组织退休人员参加体检。异地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经联系确实无法回杭参加体检的,可就近在常住地所在医院体检。 |
| 3、体检经费由企业单位先行垫付。异地体检的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凭体检原始发票到企业单位报销。在规定的时间内,企业单位凭体检审核单和原始发票复印件,到市退管中心财务科一次性统一结算。 |
| 六、办理时间: |
| 体检资格审核时间:2008年5月8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 体检经费报销时间: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2月27日。 |
| 七、注意事项: |
| 1、体检工作由各企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全、有序地做好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
| 2、本次体检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
| 3、退休人员体检费用超过200元标准部分由各企业单位自行承担。 |
| 4、因破产、歇业的企业请将相关情况告知市退管中心。 |
| 5、体检相关事宜可咨询市退管中心,中心咨询电话:88290406,一科联系电话:88021519,财务科联系电话:88292454,单位地址:拱墅区湖州街1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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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008年度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手续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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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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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 2008年度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手续办理流程 |
| 一、企业单位申报分两种形式。一是现场申报。企业单位向市退管中心一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随带U盘拷贝“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人员名册表”,将参加体检人员信息输入名册表。二是网上申报。企业单位通过杭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http://www.zjhz.lss.gov.cn/)下载“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申请报告”和“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人员名册表”,输入相关信息后,通过邮箱stgzxyk@163.com发至市退管中心一科。 |
| 二、市退管中心一科在接到申报后,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企业单位前来办理企退人员健康体检手续,企业单位应随带盖有单位公章的健康体检书面报告及体检名册表。 |
| 三、中心一科审核后打印体检审核单。 |
| 四、企业单位到市卫生局指定体检承检医院进行预约登记,并安排好退休人员体检。异地企业退休人员经联系确实无法回杭参加体检的,可就近在常住地所在医院体检。 |
| 五、在规定的时间,企业单位凭体检审核单和原始发票复印件及收款收据一次性到市退管中心财务科统一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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