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杭州市民政局
杭劳社险[2008]202号
关于转发《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民政厅转发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市社保局:
现将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民政厅转发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劳社老〔2008〕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养老保险 社会组织人员 转发 通知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8年8月5日印发
 
 
  [返回首页]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附件:

相关链接:
  • 浙劳社老[2008]74号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转发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 劳社部发[2008]11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