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市)计委(计经委)、劳动局,有关技校主管局(公司): |
|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府办简复第9769号批复精神,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社会稳定,同意我局继续进行扩大招生,招生对象主要为省内城迁孙辈和知青子女,招生录取后户粮进杭。现将有关扩大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
| 一、扩大招生对象 |
| 1、省内各地原杭州城迁人员子女的子女(即城迁孙辈)中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 |
| 2、省内各地原杭州知青子女中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 |
| 考生必须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未就业、未婚,年龄不超过25周岁。 |
| 二、报名 |
| 报名日期:5月23日—— 26日 |
| 报名地点:杭州市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莫干山路102号,电话88077045) |
| 报名时应持考生户口簿、毕业证书(应届生用学生证及学校证明)、一寸脱帽照片一张。城镇户口历届生应附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
| 城迁孙辈应交验《原杭州城迁人员孙辈技校报考证明表》(该表可来技校招生办领取)。 |
| 知青子女应交验: |
| 1、原杭州知青户口迁出地派出所证明; |
| 2、原杭州知青户口迁出地的区劳动局对知青身份的认定证明; |
| 3、原杭州知青插队(场)地的乡、镇(农、林场)证明; |
| 4、原插队(场)的县(市)劳动局(农、林场管理局)证明; |
| 5、原杭州知青现工作单位证明及户口簿。 |
| 三、录取、户粮迁移、毕业和就业 |
| 在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按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工作由市技校招生办组织实施。新生录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市技校招生办批准退回原地。 |
| 新生入学后,户粮关系迁入学校集体户。因各种原因被学校劝退、除名、开除,以及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其户粮关系退回原生源所在地,原农业户口的,仍为农业户口。 |
| 学生毕业后,学校择优推荐,也可自谋职业。 |
| 四、招生学校与专业 |
杭州技工学校, 旅游服务与导游;杭州第六机械技工学校,冷作电焊工;学制三年;总招生计划为80名。 请各地根据本通知要求,广泛宣传,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扩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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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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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词:技校 扩招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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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省计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市人大、市府办公厅、市教委、市公安局、市粮食局、市信访局、市人才引进办公室、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有关技工学校,省内各市地计委(计经委)、劳动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