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享受老年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出现下列情况的,其个人账户个人缴费余额及利息一次性退还本人或继承人。 1、户籍迁出杭州市区; 2、出国出境定居; 3、死亡、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 二、办理凭证 1、填写《杭州市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个人账户余额退费申请表》。 2、本人办理申领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继承人办理申领时,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司法文书,并提供合法继承人的公证书。 4、参保人《杭州市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证》。 三、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 四、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五、办理结果 1、市社保局核准后,通过银行一次性退还本人或继承人,并终止其生活保障关系。 2、对于资料不全的,经办人员当场告知需补办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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