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制提前退休人员工龄认定
 


    
  办理部门:        
    杭州市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87612333
  地 址:           
    杭州市中河中路240号
  申办对象(条件):     
    2008年12月31日前正式批复改制的事业单位中,截止改制方案正式批复前一年12月31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含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人员。
  办理程序:     
    凡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由所在单位填写《杭州市事业单位改制提前退休人员缴费审核表》和《固定职工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事局批准,由单位到市劳动保障局办理工龄认定手续。
  申办材料:
    1、事业单位改制批文及改制人员分流方案;
    2、事业单位改制职工提前退休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认定审核表一式三份;
    3、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职工人事档案;
    5、提前退休职工花名册一式三份。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有效,即时办理;疑难问题视实际情况而定。
  办事依据:
    1、《关于市属事业单位改制的若干政策意见》(杭政[2001]14号)
    2、《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事业单位改制政策的若干补充意见》(杭政函[2005]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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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相关链接:
  • 关于市属事业单位改制若干政策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