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重大贡献高级专家享受一次性补贴审核
 


    
  办理部门:        
    杭州市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87612333
  地 址:           
    杭州市中河中路240号
  申办对象(条件):     
    1997年12月31日前获得科学技术成果奖等奖项的高级专家,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参保人员。
  办理程序:     
    由企业报市劳动保障局审核。
  申办材料:
    1、杭州市企业中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享受一次性补贴申报表一式三份;
    2、获奖证书原件;
    3、高级职称证书;
    4、职称聘任证书;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有效,即时办理;疑难问题视实际情况而定。
  办事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对高级专家离退休有关规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浙政办[1986]54号)
    2、《关于印发<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劳社险[2007]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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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相关链接:
  • 杭劳社险[2007]121号 杭财社[2007]335号关于印发《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