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部门: 杭州市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87612333
地 址: 杭州市中河中路240号
申办对象(条件): 杭州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实施前(1998年6月30日前)发生工伤、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移交社会化管理的人员。 办理程序: 由职工退休时所在单位报市劳动保障局确认。 申办材料: 1、企业退休老工伤人员确认表一式五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确认工伤的原始材料,医疗救治和诊断等原始材料; 4、原企业确定工伤的意见(指企业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确定工伤在原始材料中的意见和时间)。 办事依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杭政[200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