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种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基本养
老保险
当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职工个人当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高于300%的,按300%确定)
19%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当年新成立单位或当年新增职工按本人第一个月工资确定
(职工个人当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高于300%的,按300%确定)
8%
农民工双低养老保险
12%
5%
基本医
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
同上
9%
——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
不缴费
3元/人、月
(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二级及以上《残疾证》参保人员免缴)
医疗困难救助资金
1元/人、月
(个人自愿缴纳)
企业在职门诊统筹
2.5%
2%
3%
失业保险
1%
(其中农合工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
基准费率:0.5%、0.8%、1.2%
(每年根据用人单位收支比例实行浮动费率调整)
生育保险
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