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 就业和失业保险处(市就业服务局) 联系电话: 87258568 地 址: 杭州市中河中路242号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办事大厅 联系人: 罗传银、楼 红 申办对象: 聘用外国人的单位或拟在杭就业的外国人 受理条件: 1、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2、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无犯罪记录; (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 办理程序: 1、拟聘用外国人的单位提出申请; 2、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 3、10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办理材料: 以下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内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章程、董事会成员名单; 2、外资企业提供:《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章程、 董事会成员名单; 3、中外合资企业提供:《中外合资合同》、《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章程、董事会成员名单; 4、驻杭办事处提供:《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各类型的企业并附以下材料: 5、拟聘用外国人的申请报告(需说明聘用原因); 6、申请聘用外国人的意向劳动合同(注明:聘用期限、岗位、职务、工资); 7、拟聘用外国人的履历证明(含最终学历和完整的经历,须中文打印,用人单位盖章); 8、外国人任职的相关资格证明(指有关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格或技术技能证书,如无此证书,应由该外国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资历证明或学历证明,须提供中文翻译件); 9、劳动部门出具的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的证明; 10、拟聘用外国人的健康证明(若该外国人在国外,可在中国驻该国使馆体检,再持所有体检原件至杭州出入境检疫局保健中心确认,若该外国人在国内,直接到出入境检疫局保健中心体检。体检咨询电话:87852410,地址:中河中路230号); 11、填写《外国人在浙就业申请登记表》(可以在网上下载); 12、《企业提交文件、证件目录》(可以在网上下载); 13、本人的有效护照复印件; 14、2寸证件照片1张。 办理时限: 办理《就业许可证》自申请人提交所需材料起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注意事项: 办理职业签证的程序: 1、用人单位凭《就业许可证》办理签证通知函电,杭州市级单位到杭州市外事办公室(市政府一楼南大厅,电话号码85253797)办理;省级单位到浙江省外事办公室(石函路1号,电话号码87054939)办理。 2、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凭《就业许可证》、《签证通知函电》、护照等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职业签证,凭职业签证入境工作。 3、用人单位应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持许可证书、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护照等资料到原发证机关为外国人办理《就业证》。 文件依据: 1、《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劳部发[1996]29号) 2、转发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颁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 (浙劳就[1996]89号) 相关表格: 外国人在浙就业申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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