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享受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怎么处理?
 
  答:享受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死亡,从次月起停发生活保障费。其个人账户个人缴费余额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继承人,并终止生活保障关系。
 
  [返回首页]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附件:

相关链接:
  • 杭政办[2006]57号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办法的通知
  • 杭劳社险[2007]134号 杭财社[2007]376号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