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服务节育技术措施及符合生育政策实施复通所需的手术费用,按下列标准支付: (1)放置宫内节育环:130元; (2)取出宫内节育环:130元; (3)取残环、嵌顿环:200元; (4)皮下埋植术:150元; (5)取出皮下埋植术:100元; (6)门诊人工流产术:200元; (7)住院流产引产术:800元; (8) 药物流产:300元; (9) 输卵管结扎术:1000元; (10) 输精管结扎术:500元; (11)输卵管吻合术:4800元; (12)输精管吻合术:3000元; 以上标准已包括床位费和所有手术费用,即含术前的常规检查费、术中的手术费和材料费、术后的常规用药费等。 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确需休息的,其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 凡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计划生育手术费和生育医疗费不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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