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局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就业难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们紧紧围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目标和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就业难,创新工作思路,落实有力举措,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一、抓好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
  在确保国家、省就业再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到位的前提下,结合本市实际,对原就业再就业政策进行了延续、扩展、调整和充实,2006年5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发[2006]2号),市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文件,形成了覆盖面更广、针对性更强、扶持力度更大的具有杭州特色的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体系。
  1、进一步扩展了帮扶对象。扩大了《就业援助证》的发放范围,取消了“低保”人员的失业1年要求和夫妻双失业人员、有抚养义务单亲家庭失业人员的年龄限制,以及“4050”人员的文化程度条件。对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的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持有市、区民政部门颁发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及市双拥办颁发的《市区随军家属就业优待证》的人员,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以缓解大学生就业和政府政策性安置就业的难度。
  2、鼓励“4050”人员灵活就业。对持《就业援助证》人员中的“4050”人员、“协缴”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灵活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根据不同情况给予2/3、1/2、1/3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提高灵活就业的稳定性,帮助灵活就业者参保续保,使隐性就业显性化。
  3、提高职业介绍补贴标准。对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或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免费介绍失业人员成功就业再就业,给予每人100元、5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调动职介机构推荐失业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的积极性。
  4、完善职业培训政策。改变了过去培训补贴标准限定为200-300元“一刀切”的做法,实行不同工种予以不同标准补贴,最高额可达2555元。参加初次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鉴定费用给予全额补贴。从而加大了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力度,提高了失业人员对培训工种的选择性和培训工种的技术含量。
  二、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分类帮扶工作
  1、鼓励和扶持有一定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开办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创业培训国际合作项目,举办“杭州市创业项目展示会”,并将展示会延伸到区、街道(乡镇),完善创业服务平台,建立创业培训与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扶持创业的工作机制。
  2、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失业人员。今年以来,围绕“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共同努力”这一活动主题,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活动期间,咨询服务场次数229次,发放政策手册60242份,再就业援助人数13479人次,新增援助岗位11414个,新增社会保险补贴9095人。围绕“发展民营经济,落实扶持政策,开拓就业天地”主题,市总工会、工商联、市劳动保障局联合举办了杭州市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再就业作用。活动期间,全市共举办四场民营企业专场招聘会,共有358家民营企业提供了4767个就业岗位,报名人数达8564人,其中达成意向数为3009人。
  3、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兜底安置。在各城区试行了社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责任公示制度,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增强社区公益性岗位政策执行透明度,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作用。为进一步推动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研究制定《社区助老助残公益性岗位有关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社区助老助残公益性岗位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全年全市新增社区公益性岗位3040 个。
  三、以“春风行动”为载体创新机制
  1、进一步健全失业人员动态管理机制。研究制定了较为科学、规范的失业人员分类方法,实行新的失业登记办法和档案分类管理办法,建立了月联系制度、恳谈会制度、访谈制度和就业服务反馈制度等四个动态管理制度,掌握失业人员的求职愿望、培训意向等情况,实时地掌握失业人员动态变化。进一步健全了“能进能出、有增有减、动态实时”的失业人员动态管理。并建立就业再就业信息交换和协查制度,动态实时地掌握失业人员、低保人员、困难家庭人员就业再就业信息、享受政策扶持信息等,以便职能部门及时地为失业人员、低保人员、困难家庭人员提供个性化服务。
  2、建立救助与就业联动机制。坚持“先就业、后救助”的原则,对新申请低保待遇的就业年龄段内的人员,先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进行求职登记,凭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出具的求职登记证明,符合条件的办理低保手续。对低保对象中具有劳动能力又未就业的人员,由民政部门提供相关信息给劳动保障部门,由劳动保障部门优先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并及时将再就业情况反馈给民政部门。
  四、广泛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
  将解决“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纳入了市政府200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出台了杭州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办法,成立杭州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领导。召开杭州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现场会暨动员大会,对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推广了江干区、下城区试点经验。同时,加强“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群体的动态管理,建立“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基础台帐,深入了解每户每人基本情况,实施季度分析、跟踪服务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工作。
  五、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
  针对大中专毕业生缺乏就业技能而难以找工作的现状,大力加强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训练工作。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联合对见习训练基地进行评估检查,对评估合格的见习基地重新授牌。全市提供见习岗位3710个,发放见习训练生活补贴37.76万元。市劳动保障局、团市委、市工商联、市人事局、市教育局联合组织“2007年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计划”,举办大学生实习、就业岗位推荐会,共有225家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进场招聘,提供了2933个实习、就业岗位,吸引了3万多名大学生进场求职,有近2000人达成初步意向。还举办首场大学生创业项目专场洽谈会,洽谈4020人次,达成初步意向的693人次。
  六、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全市共培训失地农民13442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4.4%。二是对本地及外地进杭求职农村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费补贴,公共职介逐步为农村劳动者免费开放。三是研究制定《杭州市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开展了求职登记试点,以向农村劳动力发放《求职登记证》为抓手,完善农村劳动力管理。四是帮扶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的通知》(浙政发[2007]21号)精神,对农村低保户进行调查摸底,重点帮扶低保户家庭人员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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