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劳社党委[2008]42号 中共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关于魏晋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共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文件
杭劳社党委[2008]42号
关于魏晋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党委研究,决定:
魏晋保同志任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倪灿建同志任局医疗保险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陈国强同志任局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虹光同志任局劳动争议仲裁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伟军同志任局养老保险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瞿忠华同志任局培训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张文林同志任局信访处、退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书贵同志任局劳动争议仲裁处处长;
陈正祥同志任局医疗保险处调研员;
何 萍同志任局培训处调研员;
叶和明同志任局政策法规处调研员;
尹 志同志任局政策法规处调研员;
万新民同志任局劳动争议仲裁处调研员;
蒋孝娥同志任局医疗保险处调研员;
孙 华同志任局信访处、退管处调研员;
范时红同志任局工伤生育保险处副调研员。
免去:
席卫平同志的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职务;
支仲初同志的局劳动争议仲裁处处长职务;
陈正祥同志的局医疗保险处处长职务;
李书贵同志的局就业与失业保险处处长职务;
李茂林同志的局就业与失业保险处副处长(享受正处待遇)职务;
何 萍同志的局培训处处长职务;
魏晋保同志的局培训处副处长职务;
叶和明同志的局法规处副处长职务;
包国华同志的局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倪灿建同志的局医疗保险处副处长职务;
陈国强同志的局信访处、退管处副处长职务。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
干部 任免 通知
抄送:省劳动保障厅,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各区、县(市)劳动保障局
中共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2008年10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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