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书面审查数据报送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根据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关于调整2008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数据报送方式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2008年书面审查数据报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城区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区(滨江)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及萧山区、余杭区。其报送方式:
  1、2008年度书面审查数据以录入《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系统》的数据为准,不通过其他形式另行报送。
  2、系统统计截止时间,必须在2008年9月30日前录入到系统的书面审查数据有效。逾期未录入进系统的,不计入本年度统计范围。
  3、2008年度书面审查数据,将作为《杭州市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综合业务能力评价试行意见》(杭劳支[2008]26号)评价的主要依据。
  4、按月报送的《汇总表》和《明细表》,按原有方式继续报送,并与系统统计数据进行比对。
  二、县(市)的书面审查数据报送
  县(市)主要包括富阳、桐庐、建德、淳安、临安。其报送方式:
  1、县(市)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书面审查数据统一报送至各县(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经整理汇总后由大队向市支队报送。
  2、县(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应指定专人负责所辖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数据汇总和报送工作。
  3、为便于将书面审查数据导入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县(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务必须保证数据内容准确性和报送格式规范性。所有报送数据必须采用统一的Excel电子表格格式。格式范本由县(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系人索取。
  4、请县(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认真配合做好书面审查数据报送汇总工作。所有数据须在2008年10月10日前由各大队以电子表格形式发送到市支队。
  联系人:费利敏 汪红琴    联系电话:0571-87258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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