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参保手续?
案例介绍: 李某是位本市没有退休金的老年居民,现在主要依靠子女抚养生活,现李某咨询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办法实施后,如何办理参保手续以及参保后的待遇享受标准?
为您解答: 一、参保对象: 根据《杭州市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办法》规定,我市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的参保范围和对象为: (一)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非农业户籍且已满25年、年满60周岁、无养老保障的居民,可自愿参加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1996 年杭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划入市区的,划入前当地的非农业户籍年限,可视作杭州市区非农业户籍年限。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办法》保障对象:1.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2.根据国家和省规定享受各类保障待遇人员,包括按月领取精简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的人员。 二、参保手续: 李某如果符合上述参保条件的,可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领取并填写《杭州市区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参保申请表》,将《申请表》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并送交社区劳动保障室申请办理。若已享受各类政府补贴的,选择申请参加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还应填写《自愿停止享受政府补贴待遇表》。由原发放部门确认并停止发放后,方可享受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待遇。委托他人办理参保申请手续的,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区劳动保障室受理后将申请材料报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由劳动保障站汇总审核并在社区公示,经区劳动保障、公安、民政部门核准后,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定。由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发给《缴费通知书》。 李其凭街道打印的《缴费通知书》,在15日内到市商业银行网点一次性缴清费用,并办理老年居民生活保障费发放银行活期存折。缴清费用后,凭银行交款回执到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领取《杭州市区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证》。 目前老年居民生活保障缴费标准:个人缴费以本人缴费时的实际年龄按每月200元计算至75周岁,至75周岁其缴费时间不足3周年的按3周年计算;缴费时为75周岁(含)以上人员按3周年计算。费用一次性缴清。 三、待遇享受: 老年居民生活保障费标准为每月350元,由市社会保险服务局于每月15 日前发放到参保人员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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