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少儿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住院(含家庭病床)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累计在住院起付标准以上10万元以内的,个人负担比例见下表:
费用分段
医院等级
起付
标准
起付标准
至2万元
2~4
万元
4~10
三级
800元
36%
30%
24%
二级
600元
25%
20%
社区和其他
300元
16%
注:1、一个结算年度内,只承担一个住院起付标准。 2、一个结算年度内,家庭病床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住院结算,但不设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