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的企业退休人员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是社会的宝贵财富。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是做好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弘扬和谐文化,打造“和谐杭州”的重要内容,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实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推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单位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街道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建立独立于企业单位之外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

社会化管理服务

移交办理对象

(一)杭州市区户籍,并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其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移交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管理。(二)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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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途径

[网上办事] 企业在退休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当月,通过网上办事渠道提交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申请,填写《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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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管办理

[委托代管对象]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户籍在萧山区、余杭区的企业退休人员。
[委托代管办理]企业退休人员在按月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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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顶职”退休人员

[移交对象]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因子女顶职户籍外迁,长期居住(一年以上)在杭州市区的企业退休人员。[办理程序]企业在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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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

[调整对象]

杭州市区企业中于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浙劳险〔1993〕185号、浙政〔1997〕15号、浙政发〔2006〕48号等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

[调整标准]

普调1退休88元;退职68元。
2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5元。
特调1教授级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30元;
其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发230元。
2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
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
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32011年度内男年满70周岁(194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女年满65周岁(194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
同时符合上述增发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

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节日慰问费标准

节日慰问费标准调整为2800元。
其中,春节慰问费调整为1200元,端午节慰问费调整为800元,中秋节慰问费调整为800元。

有关数据

基本养老金有关数据

2010年12月,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1665.46元。2011年1月,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调整额度为174.31元。2011年1月,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1801.14元。2011年1月,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与参加事业单位退休费统筹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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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动价格补贴

时间 发放标准

2012.5

141元

2012.4

141元

2012.3

132元
2012.2 126元
2012.1 116元
2011.12 123元
2011.11 131元

支援外地建设退休回杭人员困难补助

[补助范围和对象]原杭州市区户籍、服从组织决定支援外地建设,按照国家规定在杭州市区以外企业退休(职)、按外地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经市公安机关批准户籍迁回杭州市区的人员。
[补助标准及有关待遇](一)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退休回杭人员实行分档补助。凡月基本养老金不足700元的,每月补助300元;月基本养老金在700元以上不足1000元的,每月补足到1000元。 (二)参照杭州市区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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