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实行许可制度。该制度分为申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申办职业签证和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居留证件三个方面。经就业许可同意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处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文件全文
为了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规范与此相关的就业和聘用行为,依法保护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及聘用外国人的单位的合法权益,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制定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现予颁布实施。
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劳动、公安、外事、外经贸各部门应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查看全文>>
就业许可
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2、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
办理程序
1、拟聘用外国人的单位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向市劳动保障局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2、市劳动保障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3、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核发《就业许可证》。
办事材料
1、 依据企业性质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内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章程; 外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批准证书、章程; 中外...
其他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有效,20个工作日办理。
[办理机构]
杭州市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
[相关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