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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上半年杭州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杭州市劳动保障网  2012-01-19


各培训机构:
  根据《杭州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杭劳社培〔2011〕56号)文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开展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受理时间
  2012年2月20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二、受理地点
  市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中河中路240号)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新申报培训机构
  1、《杭州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申报表》;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及办学许可证(或设立批文、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内部管理制度;
  4、校企合作材料(含合作协议);
  5、申报的培训项目的培训计划、培训大纲、教材;
  6、教师的学历及职称材料复印件;
  7、开展培训已满一个周期的证明材料(含课程表、培训学员名册(需有学员个人联系方式)、发证名册或相关证书等)。
  (二)原定点培训机构增报培训项目
  1、《杭州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申报表》;
  2、校企合作材料(含合作协议);
  3、申报的培训项目的培训计划、培训大纲、教材;
  4、教师的学历及职称材料复印件;
  5、开展培训已满一个周期的证明材料(含课程表、培训学员名册(需有学员个人联系方式)、发证名册或相关证书等)。
  四、联系方式
  赵老师 86021053 李老师、蔡老师 88918779

  附件:杭州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申报表


                          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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