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 杭劳社培[2004]96号 |
|
|
关于印发《杭州市技师考评操作规程》的通知 |
|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
现将《杭州市技师考评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四月五日
杭州市技师考评操作规程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技师考评工作,推进技师社会化考评,根据《杭州市技师社会化考评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考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理论知识考试 1、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分为若干科目的,则各科目分别进行考试,每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均实行百分制,每科目成绩在60分以上为合格,然后由各科目取平均成绩折算成理论知识成绩。 2、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每个教室至少配备二名监考老师。监考老师开考前应宣布考场纪律,核对考生有关证件,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现象应及时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 3、职业道德科目采用笔试方式,单独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 二、技能操作考核 1、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在具备相关鉴定条件的考核场所进行。对个别考核难度较大且人数较少的职业(工种)可以采用结合生产方式在生产现场进行考核。 2、技能操作考核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时间不少于120分钟。技能操作分为若干科目的,则各科目分别进行考核,每科目考核时间结合实际确定。各科目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在60分以上为合格,然后由各科目成绩按加权平均计算成技能操作成绩。权数由培训考核单位提出,报市劳动保障局确定。 3、技能操作考核各科目现场应配备不少于二名考评人员。考评员应核对考生有关证件,对考核现场情况及考生操作过程作好记录,并依据考核评分标准打分。各考评员评分时应独立进行,遇有疑难问题可相互探讨后独立打分。各考评员评分按算术平均计算成单科成绩。 三、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时各考生单独进行,首先由考生用5分钟左右时间简述其论文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思想,然后由考评员进行提问,考评员根据考生论文及回答问题情况进行评分。论文答辩时间每人20分钟左右,一般不超过30分钟。论文答辩时可根据考生人数分为若干组进行,每组应配备至少二名考评员。各组的答辩场所应相对独立。 2、考核机构应于正式答辩前三天将考生论文送交负责答辩的考评人员,考评员应认真阅读后拟定答辩题。提问一般不少于三题,并针对考生简述及回答问题的情况随机进行提问,其中包括一定比例的本专业中共性的问题。 3、论文答辩的分数包括论文写作和答辩情况二部分,论文写作分数占40%,答辩情况分数占60%,由考评员根据评分表所列项目详细填写,独立评分。各考评员打分按算术平均计为考生论文答辩成绩。论文答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 4、考评员在答辩过程中可与考生进行一定的交流,以消除考生紧张情绪,并可在回答问题时进行适度的引导,全面了解考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及综合运用的水平。 四、综合评审 1、对职业道德、理论知识、技能操作和论文答辩均合格的人员,提交技师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时先由各职业(工种)的考评负责人介绍考生基本情况及技术革新、发明创造、传艺带徒、工作业绩、获奖情况等内容,然后由各评委审议后进行表决。 2、技师评审委员会由7~11人组成,其中专业评委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委从各专业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3、评审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超过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为通过。对未通过人员不得复议,也不再重新投票。 4、评审时由评委会指定二人作为计票人和监票人,投票后现场统计并当场公布投票结果,投票表由计、监票人签字后封存。 五、补考 1、对职业道德、理论知识、技能操作和论文答辩中有两科及以下不及格的,允许在半年内补考一次,补考及格的科目分数按60分计入,补考不及格的则该次考评按不合格处理,不再进入评审。有两科以上不及格的,不再补考,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2、考生补考由培训考核单位组织进行,有关操作程序按照前述有关规定执行。
|
| 2004年04月05日 |
| 主题词:技师 考评 规程 通知 |
|
| 主送: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
| 抄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