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杭劳社培[2007]24号
关于公布第二批就业再就业定点培训机构及增加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区劳动保障局(不含萧山、余杭区),各定点培训机构: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2006]2号)精神,为整合社会职业培训资源,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的原则和评估认定工作程序,经审核,认定杭州市上城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13所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为第二批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定点培训机构,同意杭州市第一机械技工学校等4所定点培训机构增加培训项目。
附件一:第二批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定点培训机构名单
附件二:定点培训机构增加培训项目目录
 
 
 
 
 
二○○七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培训机构 再就业 通知
  抄送: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其他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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