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开发区、风景名胜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市有关单位: |
| 为不断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水平,激发他们钻研技术、提高技能的积极性,现就做好200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培训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
| 一、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工作将按照评聘分开的原则, 实行培训考核与聘任相分离,任职资格与聘任指标相分离,逐步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考评社会化管理的范畴。 |
| 二、 考评工种 |
| 今年开展技师考评的工种有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汽车维修钣金工、汽车维修漆工、汽车维修电工、维修电工、电工、焊工、冷作钣金工、钳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车工、铣工、磨工、镗工、机械检查工、锅炉操作工、锻造工、铸造工、金属热处理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话务员、机务员、餐厅服务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美容师、美发师、园林绿化工、茶艺师、服装制作工、制冷设备维修工等34个工种。 |
| 三、 申报条件 |
|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申报技师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 (1)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
| (2)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
| (3) 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本工种连续工龄12年以上。 |
| 四、 报名 |
| 申报各工种技师资格的人员,除汽车驾驶员以外,其他工种人员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持《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报名表》到市劳动保障局公布的技师培训点(附后)报名。申报汽车驾驶员的由各主管局或县(市)、区劳动保障局汇总后统一报市劳动保障局培训处。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底。 |
| 联系人:姚传岭,联系电话:87258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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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四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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