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培训消费券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申报受理事项的公告
 
  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教育培训消费券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受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申报项目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
  二、认定依据
  参照《加强就业再就业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杭劳社培[2006]162号)进行认定。
  三、申报截止时间
  4月10日17:00
  四、申报受理地点
  杭州市莫干山路102号(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电话:86021053)。
  五、申报材料(可下载)
  1.杭州市技能培训机构承诺书;
  2.技能培训定点单位申报表。
  特此公告。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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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技能培训定点单位申报表.doc
  • 杭州市技能培训机构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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