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使用教育培训消费券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技能培训定点机构:
  发放教育培训消费券是市委市政府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加强职工技能培训,稳定就业局势,提高市民人均受教育年限,建设学习型社会,推动我市教育培训业发展,提升市民的综合素质和生活品质做出的重大决策。面向市区常住居民发放的教育培训消费券发放使用工作开展发来,总体进展顺利,特别是发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培训工作也正逐渐展开,势头良好。但由于教育培训消费券的发放使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的面广,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为了有序推进教育培训消费券的发放使用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使用教育培训消费券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自查对象
  所有使用教育培训消费券技能培训定点机构。
  二、 自查主要内容
  对教育培训消费券发放使用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培训情况;有无超范围招生、培训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三、 自查时间
  6月4日至6月15日。
  四、 工作要求
  各定点培训机构要对照教育培训券发放和使用的实施意见
  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并于6月16日前交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我局将在各定点培训机构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
  望各定点培训机构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共同推进教育培训消费券技能培训工作。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九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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