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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保障局于近日公布《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2008年版)》。这是为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市委办[2005]2号)精神,市劳动保障局第三次公布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可登录“杭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查询)。新目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生效,《2006年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届时停止执行。 根据上述《意见》规定,对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和35周岁以下我市急需的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作为紧缺人才引进,并予以办理进杭落户手续;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定期公布。近三年来,已有573人根据这一规定进杭落户,其中235人就是依托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实现了宿愿。这对稳定和壮大我市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激发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外地籍职工提高职业技能的热情,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更好地发挥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作用,市劳动保障局在酝酿修订方案时,充分听取了用人企业、行业管理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既呼应我市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要,又顾及安全生产的要求。新公布的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物流师、汽车维修工、钢筋工、西式烹调师、模具制造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制冷工、架子工和茶艺师等9个职业(工种),最终达到了2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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