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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宣传我市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及时报道各城区、街道、社区的工作动态及社会化管理中的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鼓励投稿人员的积极性,现将宣传稿费的暂行标准制定如下: 一、稿费标准
1、稿件被中心简报或网站刊登的各类文字及图片报导5元/则;300字以下文章5元/篇;300字以上文章10元/篇。
2、稿件被中心推荐至市级相关报刊、媒体刊登的另加稿费20元/篇。
3、稿件被中心推荐至省级相关报刊、媒体刊登的另加稿费30元/篇。
4、稿件被中心推荐至国家级相关报刊、媒体刊登的另加稿费50元/篇。
5、稿件受到上级领导表扬或肯定的另给予一定奖励。
二、投稿方式及稿费支付
各类稿件可用电子版形式通过杭州市劳动保障综合信息平台发送至市退管中心王健,手工类作品可直接交至市退管中心综合科。
经采用的稿件,中心于每月初支付稿费。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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